对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的车辆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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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一、绪言
四川建国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接受 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鉴定技术规范,本着公正、客观、独立、专业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鉴定方法,对 川A5XX9、川A6XX0 车辆进行了鉴定。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其在 2019 11 11 日所表现的 现实技术状况 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鉴定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人简介
(一)委托方: 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联系人: 胡XXX ,联系电话: 151XXXXXXX
(二)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所有人为: 详见机动车技术状况表

三、鉴定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鉴定目的:
□交易  □拍卖  □处置  □抵押  □担保  ■咨询  □诉讼  □其他

四、鉴定对象
详见机动车技术状况表。

五、鉴定基准日
鉴定基准日 2019 11 11 日。

六、鉴定原则
严格遵循“公正、客观、独立、专业”原则。

七、鉴定依据
(一)行为依据:
机动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1.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GB/T 18344-201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3.GB/T 30323-2013《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
4.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5.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产权依据:
委托鉴定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技术状况鉴定依据:
1.技术参数资料:车辆使用说明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
2.技术鉴定资料:机动车现场查勘作业表,现场照片等。
3.其他资料:市场询证资料等。

八、鉴定过程
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查勘、分析说明、提交报告的程序进行。

九、技术鉴定
1.重要配置及参数信息:详见机动车技术状况表。
2.技术状况缺陷描述:详见机动车技术状况表。

十、鉴定结论
详见机动车技术状况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鉴定评估机构或鉴定评估人员与鉴定评估标的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十二、鉴定评估报告书法律效力
1.本项鉴定结论有效期为180天,自鉴定基准日至20200510日止。
2.当鉴定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本鉴定结果可以作为参考依据。超过180天,需重新鉴定。另外,在鉴定有效期内若被鉴定车辆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的技术状况发生变化,对车辆鉴定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要重新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3.该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鉴定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目鉴定评估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本报告书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本鉴定评估机构无关。
4.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将本报告书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附件:
1.车辆照片
2.机动车鉴定评估委托书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5.鉴定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鉴定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鉴定评估师(签字、盖章)            复核人(签字、盖章)
 
 
四川建国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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